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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日小报评比活动的通知

2026/04/03 8.9k 阅读 443 点赞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各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清明节是缅怀英烈、祭奠逝者、感恩先人的传统节日。为引导学生缅怀革命先烈,厚植红色基因,了解党史国情,珍视国家荣誉,珍惜今天幸福的生活,培养爱党爱国爱人民的情感,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日小报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全市中小学生

二、作品要求

1.“我们的节日·清明”节日小报创作作品以清明节所蕴含的传统文化内涵为主题,结合党史国情,传承红色基因,充分展现当代青少年的价值观。

2.内容精炼、图文并茂,色彩搭配合理、作品有创意。小学低年级以绘画展现为主;小学高年级以文字采集为主;中学生以表现自身感悟和创作技巧为主。

3.手抄报作品必须原创。

三、评选表彰

作品分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对获奖学生和指导老师颁发获奖证书。

四、报送要求

1.报送数量:各县(区)和学校在本单位评比的基础上,评选出优秀作品上报市教育局。每个县(区)报送优秀作品不超过8幅;每所市属学校、事业办学校、市直管民办学校报送优秀作品不超过2幅。

2.作品规格:每件作品尺寸为4开,单面创作,作品的文件名必须按“单位全称(区属学校要标明县区) 作者姓名 指导教师”命名。将作品的正面拍照上交,照片要求清晰完整,分辨率高,2M左右。

3.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4月17日。

4.收件要求:各单位统一将作品的正面照、“节日小报作品报送登记表”word版、“节日小报作品报送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照片版打包(各单位压缩包命名:单位全称 2026年清明节日小报),发指定邮箱:450887893@qq.com 。

联系人:程老师  0791-83986478。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日小报评比活动的通知

附件:“我们的节日·清明”节日小报作品报送登记表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