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及《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周平等163名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不符合上述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条件。
现对周平等74名出租汽车驾驶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予以注销其从业资格证(详见附件1);现对言树林等89名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超过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180日未申请换证的予以注销其从业资格证(详见附件2)。
请上述驾驶员主动将相关证件交回至南昌市市民中心交通窗口。如对本注销决定不服,可自本公告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公告起6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