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5〕7号)和《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涉企行政检查办法的通知》(洪府办发〔2026〕6号)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市局结合实际需要,编制了《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经本单位合法性审查并报市司法局备案后,面向社会公布。
(本文及附件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及摘选)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