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市政府各部门:
为适应新形势、新政策的要求,经2026年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决定废止《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洪府办发〔2020〕160号)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
2026年4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市政府各部门:
为适应新形势、新政策的要求,经2026年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决定废止《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洪府办发〔2020〕160号)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
2026年4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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