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管理局)团委、教体局、少工委,各市属学校、青少年宫,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严格对标《中国少年先锋队鼓号队建设标准(试行)》(中青办联发〔2023〕3号)文件要求,结合江西省少先队工作部署和南昌市育人特色,进一步夯实全市少先队组织基础,强化仪式教育功能,传承红色基因,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和组织归属感,推动全市少先队鼓号队建设全域覆盖、规范达标、常态长效,现就全面加强我市少先队鼓号队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建带团建、党建带队建为核心原则,立足南昌红色文化资源优势,把少先队鼓号队作为少先队组织文化建设的核心阵地和重要载体,突出政治引领、规范建设、实践育人,打造政治鲜明、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特色鲜明、具有南昌辨识度的少先队鼓号队伍,充分发挥鼓号队在少先队集会、重大仪式、主题教育、礼仪活动中的重要作用,助力全市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二)建设原则
1.政治引领,育人为本:始终把思想政治引领放在首位,突出少先队组织属性,杜绝娱乐化、商业化,坚守红色育人初心。
2.对标规范,全域覆盖:严格执行全国少先队鼓号队建设统一标准,做到应建尽建、配齐配强。
3.常态长效,安全有序:健全队伍管理、训练、保障全流程机制,保障训练安全、活动安全、器材使用安全,杜绝短期突击、形式主义。
4.红色赋能,彰显特色:结合南昌红色文化底蕴,打造本地鼓号队育人特色,提升活动影响力和教育实效性。
(三)适用范围
全市各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原则上必须全部建立少先队鼓号队;乡村小规模学校、教学点结合实际建立联合鼓号队或小型鼓号队;鼓励各县(区)青少年宫、街道(乡镇)、社区(村)少先队组织建立校外少先队鼓号队,拓展校外育人阵地。
二、核心建设标准(严格对标全国规范)
(一)队伍编制标准
按照学校规模和队员人数,分大型、中型、小型三类标准组建,人员配置固定、分工明确,不得随意精简核心声部,具体编制如下:
队伍
类型 总人数 指挥 小号
(少年号) 大队鼓 小队鼓 大镲 小镲
大型鼓号队 66人 1+1(正副指挥) 28人 8人 16人 8人 4人
中型鼓号队 33人 1人 14人 4人 8人 4人 2人
小型鼓号队 17人 1人 7人 2人 4人 2人 1人
队员选拔面向3-8年级少先队员,坚持自愿报名、择优录取、梯队培养、学年轮换,优先选拔思想品德优良、纪律意识强、节奏感较好的队员,保持队伍稳定性和延续性。
(二)器材配置标准
严格按照全国统一规格配置器材,确保规格统一、质量合格、标识规范:
1.核心器材:指挥旗(杖)、小号/少年号、大队鼓、小队鼓、大镲、小镲,禁止擅自增减或更换器材类型;
2.指挥旗(杖)杆长约1150mm,主体为金色或金黄色,符合全国统一制式;
3.严禁在鼓面、镲片等易磨损部位印制少先队队徽,少先队标志标识使用必须规范合规;
4.器材配套专用收纳箱、支架,做好日常保养维护,定期更新破损器材。
(三)服装规范标准
1.鼓号队服装统一整洁、庄重大方,便于行进演奏和队列展示,符合少年儿童身心特点,安全舒适;
2.所有队员必须规范佩戴红领巾,着装整体风格贴合少先队组织特色,不得过于花哨或成人化;
3.指挥人员服装与普通队员要有明显区别,突出指挥岗位辨识度,配饰简洁规范。
(四)曲谱使用标准
统一使用全国少工委发布的10套标准曲目,不得擅自改编或使用非标准曲目,具体包括:开场曲、进行曲、出旗曲、退旗曲、颁奖曲、授巾曲、检阅曲、宣誓曲、迎宾曲、欢送曲。
(五)使用管理规范
1.主要用于少先队建队纪念日、六一儿童节、升旗仪式、入队仪式、主题队日、检阅仪式等校内正规活动,可参与党、政、团各级重大礼仪活动;
2.严禁用于任何商业活动、私人庆典、娱乐性演出;
3.参与校外社会公益活动、展演活动,须经县级及以上少工委书面批准,严格遵守活动纪律和安全规定。
三、队伍管理与训练要求
(一)师资配备要求
每支鼓号队配备1名专职总负责辅导员(由学校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兼任),配备1-2名专业指导教师,可由学校音乐教师、体育教师、退役军人、文艺志愿者担任,纳入少先队辅导员队伍统一管理。各县(区)少工委每年至少开展1次鼓号队辅导员专项培训,提升专业指导能力。
(二)日常训练要求
1.坚持常态化训练,每周不少于1次集中训练;
2.训练内容涵盖基础乐理、分声部练习、合奏练习、队列行进、礼仪规范、安全常识,做到循序渐进、规范统一;
3.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前开展专项集训,做好训练考勤、训练记录,建立完整训练档案;
4.训练全程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合理安排训练时长和强度,避免队员疲劳训练,做好器材搬运、队列行进中的安全保障。
(三)管理制度建设
各学校、各鼓号队必须建立健全四项核心制度,做到制度上墙、责任到人:
1.器材管理制度:明确器材登记、借用、归还、保养、维修、损坏赔偿流程,指定专人管理;
2.安全管理制度:制定训练安全、外出活动安全、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安全责任;
3.队员管理制度:明确队员考勤、纪律、轮换、评优细则,强化集体意识和组织纪律;
4.档案管理制度:完整留存队伍组建资料、训练记录、活动照片、视频、考核结果等资料。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少工委牵头统筹推进全市建设、验收工作;各县(区)牵头制定本地落实举措,各学校落实校长负总责、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要求落地见效。
(二)经费保障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将少先队鼓号队器材购置、更新、服装采购、训练、展演等经费纳入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保障足额投入;各级团委、少工委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和社会公益资源,重点帮扶乡村小规模学校完善鼓号队建设。
(三)场地保障
各学校必须提供专用训练场地、器材存放空间,有条件的学校建设鼓号队专用活动室,保障训练常态化开展;青少年宫等校外阵地优先为鼓号队提供训练和展示场地。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杜绝形式主义,确保鼓号队建得起、管得好、用得上;
2.坚持规范先行,严格对标全国标准,不擅自降低建设要求,保障队伍建设质量;
3.融入红色特色,结合南昌本地红色资源,开展鼓号队思政教育,提升育人实效。
